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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杭州错峰限行区域地图及时间

编辑:chenyuan 时间:2021-01-21 15:39:46 浏览量: 文章纠错

近期关于杭州浙A区域号牌和非浙A号牌的相关限行规定已经出来了,从3月开始,就要按照限行规定出行了,下面是详细的限行措施,但是目前还是修订稿,相关限行范围已经为大家说明了。

2021杭州错峰限行区域地图及时间

调整“浙A区域号牌”“非浙A号牌”车辆的出行范围及时段。减少“错峰出行”圈层,缩小“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和“非浙A号牌”小客车错峰范围。缩短快速路错峰时间,由8个小时调整为6个小时,放开部分“浙A区域号牌”通勤通道,如紫之隧道、之江大桥。

错峰限行新规

1、“浙A号牌”小客车的错峰出行措施

无变化

2、“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的错峰出行措施

错峰出行范围:

错峰出行范围是当前错峰圈内的所有道路,含边界道路(除紫金港路外);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桥不含。

错峰出行范围:

错峰出行范围是当前错峰圈内的所有道路,含边界道路(除紫金港路外);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桥不含。

2021杭州错峰限行区域地图及时间

错峰出行的高架路、快速路具体有:

目前有留石高架路、东湖快速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时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兴大桥、复兴大桥、钱塘快速路、德胜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

错峰时段:

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共6个小时;

错峰区域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共4个小时。

错峰时段内实行全号段禁止通行

3、“非浙A号牌”小客车的错峰出行措施

错峰出行范围

“非浙A号牌”小客车的错峰范围如下图:

2021杭州错峰限行区域地图及时间

具体为:东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绕城高速公路(南线)—绕城高速公路(西线)—绕城高速公路(北线)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公路不含),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错峰时段:

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

错峰出行范围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仍是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

错峰出行的高架路、快速路具体有:

目前包括彩虹快速路、之江大桥、紫之隧道、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留石高架路、东湖快速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时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兴大桥、复兴大桥、钱塘快速路、德胜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

备注:萧山区原“非浙A号牌”小客车“错峰出行”措施按照本次调整执行

关于非浙A急事通

申请条件:

对于确需在受限工作日高峰时段进出错峰区域的“非浙A号牌”小客车,可以按规定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申请“急事通”。浙A号牌及浙A区域号牌车辆遇病危送医等紧急情况,可拨打122求助

申请次数:

1、外省号牌(“非浙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2、本省“非浙A号牌”小客车。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24次,且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

通行区域:

“急事通”可在错峰范围内所有道路通行

“区域指标”申请政策

申请条件

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均可以申请区域指标。需要申领区域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平台和小客车调控窗口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后,由调控系统配置指标

申请数量

“区域指标”总量没有限制。

个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只能申请一个“区域指标”。如果指标失效未使用,或相应“浙A区域号牌”车辆交易、迁出或报废后,仍可再次申请。

单位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一年只能申请一个“区域指标”

有效期

区域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但不影响后续继续申请的资格。

申请时间&操作指南

“区域指标”申请的功能模块计划是在2021年3月1日零时(文件正式实施之日)在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市民届时可以在线办理指标申请业务。申请人只需按系统提示登录并填写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打印指标。

相应办事指南和操作演示将在政策实施前及时发布。

“浙A区域号牌”业务办理

“浙A区域号牌”业务办理预约、过渡期申请的功能模块计划在2021年3月1日零时(文件正式实施之日)同步上线,具体预约途径、办理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政策正式实施前将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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