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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车缴费怎么交 2019北京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信息

编辑:chenyuan 时间:2019-11-06 15:31:32 浏览量: 文章纠错

北京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信息要了解一下吗?在北京,如果要停车,下面的这些缴费信息有必要了解一下,下面小编就来简单介绍一下相关的缴费攻略,想要出行的小伙伴们要注意了。

北京停车缴费怎么交 2019北京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信息

北京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信息

12月1日起,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将实施,预计施划一万余个道路电子收费车位,亦庄也将启动道路停车改革并实施电子收费。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实施后,本市确定分三批启动道路停车改革并实行电子收费,即今年1月1日起,东城、西城和通州实施;7月1日起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区实施(延庆区主要城市道路也提前实施);12月1日起,其他区实施。

截至目前,城六区、通州和延庆区共在458条道路、4.6万个车位实行电子收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服务车次2875.4万次,服务车辆数达428.9万,实缴停车订单1156.7万单,收入全额上缴区级财政;“北京交通”APP注册用户数达293.6万。

缴费方式

方法一:电子支付

白实线车位实现电子收费,停车人可通过“北京交通”APP和“北京交通”微信公众号、微信和支付宝“城市服务”,使用微信、支付宝、一网通等多种方式支付停车费。

以“北京交通”APP为例

1、下载APP并进入主页面

停车人可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的明码标价牌、发放的宣传手册上找到APP下载二维码,扫码下载;也可在智能手机的“APP应用商店”里搜索“北京交通”,进行下载。下载完成后,单击“路侧停车”,进入主页面。

2、注册绑定-点击“我的车辆”

停车人注册“北京交通”APP账号后,点击“我的车辆”可进行车牌绑定,输入车辆号牌、上传车辆行驶证照片并提交,后台24小时内反馈结果。

3、电子支付

停车入位后,系统自动创建订单,开始计时计费。

停车人可通过APP实时获取订单信息。当车辆驶离后,系统自动生成待支付订单,停车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一网通等方式及时缴纳停车费。

4、获取电子票据

停车人在完成停车缴费后,选择待开票订单,填写票据信息,即可开具电子票据。

如果需要纸质票据,由区停车管理部门告知缴费人纸质票据换开的方式。

2019年1月1日起,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道路停车(白实线)没有现场人工收费,不再使用经营性停车手撕票据。

方法二:现金支付

现金代缴点有以下两类:

1.全市22处ETC代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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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城区、西城区和通州区各街乡镇便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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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缴费信息

1)“北京交通”APP注册用户,在一定周期内未缴费,将会收到APP主动推送信息,提示缴费;

2)未缴费车辆再次停放在电子收费路段时,如被管理员发现,会进行现场提醒;

3)区停车管理部门将向停车人在“北京交通”APP注册时留存的手机号码发送提示短信(短信发送号码:12328)。如未留存手机号码,区级停车管理部门也可向车主手机号码发送提示短信(短信发送号码:12328);

4)停车人也可通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户网站“道路停车”专栏进行查询。

无感支付

停车人可使用“北京交通”APP,在进行订单缴费时,授权开启支付宝、微信、ETC免密支付功能,即可实现停车费无感支付。

临时代缴

北京停车缴费怎么交 2019北京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信息

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注册用户可以为未绑定车辆(包括本人或他人所属)缴纳停车费。以“北京交通”APP举例演示,即进入道路停车主页面后,点击“临时代缴”按钮,输入车牌号,完成缴纳。

催缴提示

停车人(车主)收到缴费提示后,可通过电子支付或前往现金代缴点两种方式缴纳停车费。

道路停车费最长缴费期限为车辆驶离停车位后30天,超过期限仍未缴纳认定为欠费,停车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欠费行为产生罚款。

停车人(车主)收到催缴提示后,应及时到区停车管理部门设置的窗口缴纳所欠的道路停车费并接受处理。

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欠费行为按以下标准处罚:

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欠缴道路停车费5—10次,或累计欠费金额200元(含)以上不足500元的,处200元罚款;

欠缴道路停车费11—20次,或累计欠费金额500元(含)以上不足1000元的,处500元罚款;

欠缴道路停车费21次及以上,或累计欠费金额1000元(含)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次数、金额对应不同处罚档位的,按高者处罚。

收费标准

北京停车缴费怎么交 2019北京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信息

1.本市道路停车白天停车收费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

2.对机动车跨昼夜分界点停放且停放时间不足昼夜分界点前的一个计时单位的停车收费,按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和计时单位收费,不得拆分为两个时段计收停车费。

3.各区交通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可根据管理需要,对辖区特定路段的夜间道路停车占道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类地区现行白天收费标准。

4.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及轻型(含)以下载货汽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执行,大型载客汽车及轻型以上载货汽车按大型车收费标准执行。

5.符合居住停车区域认证机制规定条件的停车人,在划定的居住停车范围内停车,居住停车价格由各区交通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按不高于现行夜间收费标准确定,并在区交通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政务网站公示,同时抄送区价格监管部门。

异议问题处理

如对停车时长有异议,可自助下载“北京交通”APP查询订单或拨打交通服务监督电话12328。

如对停车计费有异议,请拨打交通服务监督电话12328,各区停车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退费申请的审核处置。

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申请进行核实,对于核实属实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停车缴费人进行退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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