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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护照旅行证办理流程

编辑:zhf 时间:2018-08-10 19:33:16 浏览量: 文章纠错

三、办理方式

本人按照网上在线预约的时间段到大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受理时间、地址和费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不对外办公。

取证时间:15个工作日

地 址:柬埔寨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

费 用:25 美元(公务护照换发免费)

护照补发

一、持中国护照在柬埔寨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中国公民,所持护照遗失、遭盗抢或损毁者,可按下列情况申请补发中国护照(持公务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的中资机构人员申请补发护照,需凭原国内发照机关的函电办理。)

二、提交材料

1、“中国公民海外申请护照预约网站” 官网 http://ppt.mfa.gov.cn/appo/网上在线预约后打印的申请表。

2、两张同网上在线预约使用的相同照片。要求:近期(6个月)正面免冠彩色本身证件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度为15mm-22mm,长度为28mm-33mm,背景颜色为白色,衣服为深色。

3、护照复印件(如有),或中国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柬埔寨有效居留签证页复印件(如有)。

5、本人遗失或遭盗抢、损毁护照声明(到馆填写)。

6、在柬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7、护照遗失、遭盗抢、或损毁在当地警方的报案证明。

柬埔寨护照旅行证办理流程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补发护照,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提交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护照资料页和签证页复印件。如父母有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

*办理公务护照补发的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补发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补发护照申请。

*护照一旦丢失、被盗抢,签发机关在您提出补发申请后即宣布该护照作废,有关国家、国内公安机关、国际刑警组织等均将得到相关信息数据通报。因此,因护照丢失、被盗抢申请补发后,即使护照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否则您将面临入出境受阻的风险,同时也不可撤销补发护照申请。

*新护照办妥后,还需到柬移民局办理签证。

三、办理方式

本人按照网上在线预约的时间到大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受理时间、地址和费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不对外办公。

取证时间:15个工作日

地 址:柬埔寨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

费 用:25 美元(公务护照补发免费)

新生儿护照颁发

一、在柬出生的新生儿,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并持有效中国护照及柬埔寨居留签证,可申请中国护照。

二、提交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照片:近期(6个月)正面免冠彩色本身证件照片2张,尺寸为48mm*33mm,头部宽度为15mm-22mm,长度为28mm-33mm,背景颜色为白色,衣服为深色。

3、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需经柬埔寨外交部领事条法司认证)。

4、父母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在柬居留签证复印件。

5、父母结婚证原件(如有)和复印件。

6、父母为儿童申请护照、旅行证声明书(到馆后填写)

三、办理方式

新生儿申请护照无需网上预约。父母双方需亲自带儿童来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受理时间、地址和费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不对外办公。

取证时间:15个工作日

地 址:柬埔寨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

费 用:25美元/人

柬埔寨护照旅行证办理流程

旅行证

以下情况申请人可在使馆申办旅行证:

*临时来柬护照遗失、遭盗抢或损毁,而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在柬出生,父母双方有一方为中国籍的新生儿;

*未持有“回乡证”,而需赴内地的中国籍港澳同胞,或遗失、损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需返港、澳特区的中国籍港澳同胞;

*未持有“台胞证”,而需赴大陆的中国籍台湾同胞。

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临时来柬护照遗失、遭盗抢或损毁,而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一、持中国护照赴柬埔寨短期考察、访问、旅游的中国公民,如护照遗失、遭盗抢或损毁,可申请旅行证回国。

二、提交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照片:近期(6个月)正面免冠彩色本身证件照片2张,尺寸为48mm*33mm,头部宽度为15mm-22mm,长度为28mm-33mm,背景颜色为白色,衣服为深色。

3、护照复印件(如有)。

4、本人护照遗失、遭盗抢或损毁声明书。

5、护照遗失、遭盗抢或损毁在当地警方的报案证明。

三、办理方式

无需提前预约,本人到大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受理时间、地址和费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不对外办公。

取证时间:等待通知(需待国内核实后制证)

地 址:柬埔寨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

收 费:25 美元。(可办理特急:一个工作日取件加收30美元。加急:2-3个工作日取件加收20美元。)

*在柬出生,父母双方有一方为中国籍的新生儿

一、在柬出生的新生儿,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并持有效中国护照,另一方为其他国家公民,可申请旅行证。

二、提交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照片:近期(6个月)正面免冠彩色本身证件照片2张,尺寸为48mm*33mm,头部宽度为15mm-22mm,长度为28mm-33mm,背景颜色为白色,衣服为深色。

3、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需经柬埔寨外交部领事条法司认证)。

4、儿童未加入外国国籍证明(需经柬埔寨外交部领事条法司认证)。

5、父母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在柬居留签证复印件或柬埔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为儿童申请护照、旅行证声明书(到馆后填写)

三、办理方式

新生儿申请旅行证无需预约,父母双方需亲自带儿童来使馆办理,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四、申办时间、地址和费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不对外办公。

取证时间:4个工作日(不办理加急、特急)

地 址:柬埔寨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

费 用:25 美元

*未持有“回乡证”,而需赴内地的中国籍港澳同胞,或遗失、损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需返港、澳特区的中国籍港澳同胞申办旅行证,参见以下:澳门居民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旅行证;香港居民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旅行证/入港许可;

*未持有“台胞证”,而需赴大陆的中国籍台湾同胞

一、未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中国籍台胞,可申请旅行证赴大陆。

二、提交材料:

1、“中国公民海外申请护照预约网站” 官网 http://ppt.mfa.gov.cn/appo/网上在线预约后打印的申请表。

2、两张同网上在线预约使用的相同照片。要求:近期(6个月)正面免冠彩色本身证件照片,尺寸为48mm*33mm,头部宽度为15mm-22mm,长度为28mm-33mm,背景颜色为白色,衣服为深色。

3、台湾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带照片的资料页)。

4、柬埔寨居留签证复印件。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旅行证,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儿童办理旅行证的书面声明,提交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护照资料页和签证页复印件。如父母有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旅行证。

三、办理方式

本人按照网上在线预约的时间段到大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受理时间、地址和费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不对外办公。

地 址:柬埔寨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

费 用:25 美元(不办理加急,特急)

澳门居民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旅行证

特区护照申请

使馆不受理和递送澳门特区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的申请,请直接向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提交申请。详情请参阅该局网址:http://www.dsi.gov.mo。

旅行证申请

一、拟从柬埔寨赴内地和遗失澳门特区护照的澳门居民可申办旅行证赴内地或回澳门特区。

二、提交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照片:近期(6个月)正面免冠彩色本身证件照片2张,尺寸为48mm*33mm,头部宽度为15mm-22mm,长度为28mm-33mm,背景颜色为白色,衣服为深色。

3、澳门特区旅行证件原件(遗失护照者无需提供)和复印件(遗失护照者视情提供)。

4、柬埔寨居留签证复印件。

遗失澳门特区护照申办旅行证者还需提供:

1、指摸。

2、填写身份核查表1张,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核查结果传真(发至使馆)。

3、本人遗失、遭盗抢或损毁护照声明书。

4、护照遗失、遭盗抢或损毁在当地警方的报案证明。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旅行证,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儿童办理旅行证的书面声明,提交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护照资料页和签证页复印件。如父母有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旅行证。

*遗失护照申请人一旦递交旅行证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旅行证办妥后,还需到柬移民局办理出境签证。

*如需途径香港返澳门,需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并缴纳相关费用。

三、办理方式

本人到大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受理时间、地点和费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无需提前预约,下午不对外办公。

取证时间:等通知取证(需澳门核查后制证)

地 址:柬埔寨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

费 用:25美元。(可办理特急:一个工作日取件加收30美元。加急:2-3个工作日取件加收20美元。)

五、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电话:

(0853)28370777,28370888,传真号码:(0853)28374300

香港居民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旅行证/入港许可

特区护照申请

一、在海外定居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可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向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申请特区护照。

二、提交材料:

1、向使、领馆领取并填写香港特区护照有关申请表。16岁或以上申请人填写ID843表,16岁以下儿童填写ID844表。

2、照片。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3张本人正面免冠、无头饰彩色近照(55×45mm,背景色调不得为白、黄、黑三色)。

3、填写付款表(ID853表)并交纳相关费用。

4、提交下列材料及其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必须清晰,复印件不予退还):

*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申请人享有香港特区的居留权,但未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须在申请特区护照的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ROP143A或ROP144A表,并提供照片、原持有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有关证明文件。

*16岁以上至18岁以下者,可以作为申请人为本人申请香港特区护照,但须征得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并提交同意此项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身份证及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经父亲同意的申请,须出示父母的结婚证书复印件或法庭颁令,以证明父亲是申请人的合法监护人。

*16岁以下儿童,必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作为申请人为其申请香港特区护照,须提交该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身份证或旅行证件复印件,及该儿童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关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父亲提出的申请,须出示父母的结婚证书或法庭颁令的复印件,以证明父亲是该儿童的合法监护人。

*11岁以下儿童,除须提供上述16岁以下儿童所须提供的资料外,还须出示载有该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及附有照片的学校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妥的“副署事项表格”,以证明该儿童的身份。

*从未持有香港特区身份证(包括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还须提供带有照片的证件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在中国(包括香港特区)以外地区出生的申请人,申请人或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还须填写"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补充资料”表格,并按表格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以便特区入境处审核申请人的中国公民身份资格。

三、办理方式

无需预约、本人到大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受理时间、地点和费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不对外办公。

取证时间:无法确定取证时间,通常为1-2个月,使馆接到护照后,将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

地 址:柬埔寨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

费 用:手续费15美元,邮寄费自付。

旅行证申请

一、拟从柬埔寨赴内地的香港居民(无回乡证)和遗失香港特区护照,但有香港特区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可申办旅行证赴内地或回港。

二、提交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照片:近期(6个月)正面免冠彩色本身证件照片2张,尺寸为48mm*33mm,头部宽度为15mm-22mm,长度为28mm-33mm,背景颜色为白色,衣服为深色。

3、香港特区旅行证件原件(遗失护照者无需提供)和复印件(遗失护照者视情提供)。

4、在柬长期居留签证复印件。

遗失香港特区护照申办旅行证者还需提供:

1、香港特区居民身份证,及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核查结果传真(发至使馆)。

2、本人遗失、遭盗抢或损毁护照声明书。

3、护照遗失、遭盗抢或损毁在当地警方的报案证明。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旅行证,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儿童办理旅行证的书面声明,提交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护照资料页和签证页复印件。如父母有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旅行证。

*申请人一旦递交旅行证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旅行证办妥后,还需到柬移民局办理出境签证。

三、办理方式

无需预约,本人到大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受理时间、地点和费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不对外办公。

取证时间:等通知取证(需香港特区核查后制证)

地 址:柬埔寨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

费 用:25美元。(可办理特急:一个工作日取件加收30美元。加急:2-3个工作日取件加收20美元。)

入境身份陈述书申请

一、同时遗失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可申办《入境身份陈述书》回港。

二、提交材料:

1、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核查结果传真(发至使馆)。

2、本人遗失、遭盗抢或损毁护照声明书。

3、护照遗失、遭盗抢或损毁在当地警方的报案证明。

4、照片。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2张本人正面免冠、无头饰彩色近照(55×45mm,背景色调不得为白、黄、黑三色)。

请注意:

*遗失护照申请人一旦递交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拟持《入境身份陈述书》返港者,还需在使馆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并缴纳相关费用。

*《入境身份陈述书》办妥后,还需到柬移民局办理出境签证。

三、办理方式

无需预约,本人到大使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受理时间、地点和费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不对外办公。

取证时间:等通知取证(需特区入境事务处核实身份后制证)

地 址:柬埔寨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

费 用:10美元。(可办理特急:一个工作日取件加收30美元。加急:2-3个工作日取件加收20美元。进入许可10美元)

五、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大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IMMIGRATION DEPARTMENT, IMMIG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电话:+852-28246111

传真:+852-25199619

网址:http://www.immd.gov.hk/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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