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人民在西藏高原地区生活了数千年,拥有非常悠久璀璨的文化和历史,这里千百年来形成了独特的地域低俗和风气,所以也会出现一些禁忌,去西藏旅游的朋友一定要注意了,下面给大家分享藏族风俗禁忌大全。
生活在社会之中,必定会被社会所影响,每一个地区,都有不一样的规矩,而这规矩中,不能触碰的,便是禁忌,尊重每个民族和地区的生活以及各种习俗,不去碰别人的禁忌,是一种修养,也是对生命和自己的肯定。
禁忌是人们由面对一个权威对象时的敬畏感而产生的对自己行为的限制性规定。
是在人与自然、人与人的交往中,由人类自己建立起来的、借助象征与符号成为社会成员代代相传的共有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作为特殊的民俗事象,禁忌包含两方面的意义:
一是对受尊敬的事物不许随便使用,因为这种事物具有“神圣”、“圣洁”的性质,随便使用是一种亵渎行为,会招致不幸;反之,遵循禁忌,会带来幸福。
二是对受鄙视的不洁、危险的事物,不许随便接触,违反这种禁忌,同样会招致不幸。总之,禁忌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 对于具体的禁忌事项的分类,学者们见仁见智。吕大吉先生在《宗教学通论》中提出禁忌的两种分类原则。
一是“按被视为神圣事物的种类来划分禁忌的种类”。
其中可分为四类:
1、关于神圣实体的禁忌;
2、关于具有超自然力和神性的人或自然物的禁忌;
3、关于神圣的地点的禁忌;
4、关于神圣的时间的禁忌。
二是按照禁忌规定本身的表现形式和物质手段,将禁忌分为语言禁忌、行为(作业)禁忌和饮食禁忌三大类。
藏族作为我国一个较为古老的民族,亦是有许多的禁忌,关于宗教、生活、语言、食物等。据藏族主要的禁忌事项,我们将藏族禁忌分为生活禁忌、言语禁忌和宗教禁忌等三大类。
一、生活禁忌
指除特殊场合禁忌之外的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禁忌。从社会角色、行为领域、人体、生存状态四个方面划分,基本包括饮食、服饰、居住、外出等衣、食、住、行方面的禁忌,婚姻、生育和死亡禁忌以及性别禁忌、等级禁忌、生产禁忌、人体禁忌、排泄物禁忌和姓名禁忌,等等。此外,有关天体、天象的禁忌,动物、植物的禁忌也可归纳入这类禁忌中。
老年妇女不食当天宰杀的肉食;家中有危重病人或家庭不顺,户外插青枝柏叶或石头上放有红线,或用石压刺,以示谢绝客人;
屋内不准吹口哨,唱情歌;年尾忌债翻年,年头忌要债;忌妇女在炉灶上站立、蹲坐;家中佛坛不允许别人乱摸,也不得随便指问;
吃奶渣和酸奶时,忌用筷子;忌烧奶渣吃;主人及客人在火塘上首位置就坐,只能盘坐或跪坐;不准随便跨越火塘;
不准在神龛上放杂物。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不熟悉的男女忌在一个碗内揉糌粑。
在藏区,一般人只吃牛羊肉,而绝不吃马、驴、骡、狗肉,有的人连鸡肉、猪肉和鸡蛋也不食用。
兔子肉部分地方可食,但孕妇不得食用,据说违禁食用生下的孩子会成豁嘴。
即使是吃牛羊肉,也不能吃当天宰杀的鲜肉,必须要过一天才食。当天宰杀的肉称为“宁夏”(意为“日肉”nyin--sha),人们认为牲畜虽已宰杀,但其灵魂尚存,必须过一天后灵魂才会离开躯体。
对鸟类、山鸡藏族从不捕食,尤其如“拉恰贡姆”(lha-bya-gong-mo)这样的雪山鸡藏族人视之为神鸟,忌讳捕猎。
忌食鱼肉的情况较为复杂,忌食与否与地域密切相关。
西藏雅鲁藏布江流域的日喀则、拉萨、山南等地一直有以打鱼为生的渔夫和渔村存在,当地居民在一定的季节食鱼。
卫藏地区的城镇居民分人吃鱼,而广大农区和牧区,尤其是藏东地区人们几乎不吃鱼、虾类食品。
生产禁忌:
不打杀鹤、雁、鹰、雕、乌鸦、家狗、家猫等,雨季,忌在高山上砍伐木材或高声喊叫。在防霜防雹期,忌火化尸体,忌妇女外出不披披肩。
二、言语禁忌
指某些语言在特殊场合下的禁用,它发展的极点便是对语言灵物的崇拜,如崇拜符、咒等。
“符是一种奇特的图画,充当‘文字’代替语言力量,用来作避邪镇妖之用。咒是口头语言禁忌,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一旦使用,认为会置对方于死命”。
在藏族生活中常见的盟誓诅咒同样可纳入语言禁忌范畴。盟誓诅咒在吐蕃时就已成为贵贱畏惧的习俗,并且被写入法律条文中,作为判决定案的主要依据。
执法办案时,是否起誓发咒成为法律条文生效的依据,是藏族人崇尚诚信的标志,颇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之君子风度。
盟誓诅咒是赞普与臣子、王室与诸小邦关系的主要纽带,起誓诅咒成为社会各阶层解决种种矛盾与冲突,处理各民族事务以及缓和民族冲突的主要手段。
唐蕃之间的关系仍以会盟起誓来裁定,而两者的诏书反倒是次要的。盟誓诅咒具有不可抗拒的约束力,甚至吐蕃人把咒语看成祛灾祈福及对付仇敌的灵验妙方,发展至今藏族民间发誓诅咒之俗十分盛行。
如拉卜楞牧区牧民盛行“扎仓”,城镇居民脱口而出的是“拉卜楞恭巴”,都是以藏族人信仰中的“寺院”作为担保发誓的,还有以父母血肉发誓的誓词。
除此而外,藏族人在旁人打喷嚏后,会紧接着说“长命百岁”一类的话语,实质也是认为语言具有特殊的魔力,相信它能够起到禳解因违反禁忌而带来的危险的作用。
三、宗教禁忌
是各类禁忌中最早的一种,指祭仪禁忌等。具体包括神圣实体的禁忌、祖先精灵的禁忌、崇拜对象的禁忌、崇拜场所的禁忌、仪式器物的禁忌、神圣时间的禁忌,等等。
由于藏民族在各方面深受宗教影响,属于宗教民俗范畴的禁忌无不拥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无论到寺院的大殿经堂,还是到佛塔、转经亭、烧香台、玛尼堆等处参观旅游,都必须顺时针方向即从左到右绕行;进寺院大殿前,要脱帽,忌携带刀枪及大蒜;
忌摸寺院内的各种佛像、经书、法器;未经本人许可同意,不得进入主持堪布、活佛的房间;觐见活佛、堪布时,说话举止要恭顺、文雅,递接东西时要双手献接,离开时要倒退几步,不得突然转身离去,否则被视为不礼貌;
不能随手翻动玛尼堆上的石块;到寺院朝佛只能上午清早去,不得下午去朝佛;到烧香台煨桑也是如此;
在神湖和神朱里不能乱抛东西,更不能洗衣物等不洁之物,要饮水只能双手捧水而饮;神湖、神泉周围的神树上不能乱挂衣物,更不能随便取下经幡等物;
忌用食指指点佛像,应五指并拢,掌心向上,以示崇敬;进寺院大殿经堂或家里经堂时,不得吸烟。
禁忌的形成原因
藏民族在古老、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经历了信仰的艰辛蜕变和与恶劣自然环境的坚韧的磨合,逐渐由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文化人。
这种升华是以其克制自己或群体的某些欲望为代价和前提的,而这种自我约束与自律的最基本、最原始的形式就是禁忌。
“万物有灵”观念产生后,由于生产能力、认识能力的低下,原始初民无法解释世界万物的神奇现象,无法理解自身及把握自然,将梦寐等人体现象及风雨雷电等一切与金木水火土物质有关的自然现象理解为由超自然界的神灵所控制。
自然万物既施恩于人类又加害于人类的两面性迫使人类开始以祈祷等方式来乞求并取悦自然万物的恩赐,同时,又以小心谨慎的个人言行这种以免触犯神灵的心理和禁忌方式来躲避自然万物的危害。
可见,禁忌在产生之始便具有功利性。爱和恨的双重情感导致了人类禁忌的产生。
禁忌在产生之始便具有明确的功利目的,人们常常用利害功效来解释人们的禁忌行为。
同时,有些禁忌还要从象征的意义来 理解。因此,禁忌来自于神秘的交感和经验的约定。
来自于对灵魂的信仰藏族和世界上的大多数民族一样,经历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灵崇拜等多神信仰和一神崇拜阶段,认为动物类或植物类的图 腾是神圣的,不可触犯的。
寄魂物的安危关系个人生命的生死,成为一种禁忌,个人保护神也可视为宗教禁忌的另一特征。
如在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王沂暖、华甲翻译的《格萨尔王传》贵德分章本中的巩闷姐毛女神,她是岭国的保护神,也是格萨尔王的个人保护神。
第16页中描述,母亲在生格萨尔之前,先生下梵天之友黑毒蛇、哥哥黄金蟾、弟弟绿玉蟾、铁鹰七兄弟、人头大雕、红色铜狗,它们都说:“用着我时我就来”,均为格萨尔保护神。
在史诗中,格萨尔出兵征战或遇到危难时,皆煨桑祭祀,呼喊保护神,求其保佑。
既然人头顶和肩部有多个保护神驻留,故藏民族至今严禁他人随便触摸肩与头。
藏族人认为,上部为阳,下部为阴,肩与头是各人保护神驻留的神圣的地方,只允许活佛摸顶,长辈亲吻额头,也可以搭上表示敬重和祝福之意的洁白的哈达,但是严禁他人勾肩搭背,随便触摸。
藏传佛教的出世观念使得藏族僧侣的事务忌由俗人介入。
一位德高望重的喇嘛圆寂了,亲属们很悲痛,他们站在房门外手足无措。
这座房屋曾是他们每年数次拜谒活佛、寺院后短暂停留以补充体力、安顿精神的地方,但现在已不属他们这些亲属中的任何一位,将来也只是给后代指点一下而已。
来自于神秘的交感禁忌实质上是消极的巫术,而巫术的原理是相似率和接触率。
《格萨尔王传》贵德分章本《征服霍尔》第291页中的情节描述:却尊姑娘协同格萨尔征服霍尔王,却尊对格萨尔说:“现在你到乱坟里去,把捆死尸的绳子和死人穿的衣服拿一些来。
用绳子把三个霍尔王的野牛(指命根子牛)拴在一起,把死人的衣服披在野牛身上。这样霍尔王的性命,便到了绝境了。”
结果“三个霍尔王就象被铁锤把脑袋打裂了一样,疼痛难忍,倒在床上。”这种呈现接触巫术特点的禁忌行为,印证出远古时代的藏民族所崇信的原始宗教信仰意识,也反映出《格萨尔王传·贵德分章本》形成时期早期化的特点。
禁忌的目的在于避免出现不希望得到的结果,从而割断事物间那种神秘的交感,所以藏族忌动用死者遗物,以免因不可知而带来不祥。从某种角度来说,巫术是人类早期与自然、社会磨合过程中的幼稚却又可贵的探索,是人类欲征服不可知事物的积极思路与行为,是一种实现祈福禳灾目的的外在体现。
藏族禁忌来自经验的约定如果剔除掉封建迷信色彩,经验类禁忌将会成为约束人们生产、生活的合理的禁令,是藏民族在战天斗地求生存时总结出的经验,因而有些禁忌不乏科学性。藏族关于青稞的禁忌便可以认为是经验性生产禁忌。
高原恶劣的自然条件,特别是冰雹使得藏族人对主要农作物青稞小心翼翼。生产禁忌有两个特征:一是功利性强。一系列信仰言行皆为保证生产顺利和农作物丰收。二是藏族巫苯佛文化特征。禁忌行为中巫苯佛观念混杂其中,各有显露。
在藏区,民间特意为青稞顺利生长制定了夏季禁令。如西藏山南有种属地方性法律的“夏季法契约”,主要内容是保护庄稼的措施和宗教禁忌。契约需人们共同遵守,违反者要受惩罚。从藏历五月至秋收完毕,各藏区生产禁忌大同小异,主要包括不得动刀斧割草,否则会触犯地神,庄稼遭冰雹;
不得砍柴,否则会触犯天神而降冰雹;不得杀生;不得天葬;不得背着尸体走过田野;在田野上,男子不得赤裸上身,妇女必须包上头巾;忌在地里吵架,否则会亵渎神灵,妨碍庄稼生长;忌擅自开镰收割,收割日期要由喇嘛占卜决定,否则认为是触犯神佛,要受到惩罚等。
十三世****喇嘛时,拉萨周围的青稞每年在收获之前都要把青稞穗献给****喇嘛看,得到他的许可方可开镰收割。
此外在藏族人生活中,有忌扔掉吃剩的糌粑及浪费粮食,否则会眼瞎等禁忌。
在恶劣而又特殊的自然环境中求生存,使藏族人民自然形成相同宗教观念下的具有经验性的乡规民约,并使之成为行为和准则而世代传承。
此外藏族数字禁忌也较为独特。远古藏族人们在运用数的过程中,因为数的神秘感,导致对数的神秘化,从而产生吉祥数与罪恶数的概念,后者演化为禁忌数。数禁忌与其他禁忌一样,常和宗教崇拜的思想和行为有关。
“在苯教及其它教派中,‘十三’被视为一个神圣的数字。”
⑥有关十三的日、月、年随之成为禁忌年月,期间不得冒然行动,反之则会带来不祥。此外,“三七二十一和九九八十一是藏族先民用来表示最不吉祥的两个数字,一旦遇到认为是不吉利兆头时,就呼喊这个数字,并抓起三脚灶内的灶灰撒灰驱邪,一旦遇到认为是吉祥的兆头,就献哈达供奉三甜食品,进行崇拜。”
⑦抓撒灶灰意为抑制不祥,此种古老禁忌习俗在藏民族日常生活中仍有续存。
藏族某些禁忌是旧的社会制度的残存物。
如性别禁忌,传统的藏族人忌讳女人衣物挂得过高或从女人的衣物下走过,女人不能从男人的衣物上跨越等;
失去丈夫而成为寡妇的妇女,本来理应受到同情和帮助,但是,早期藏族禁忌中对寡妇的歧视性禁忌内容很多,如寡妇不能参加新婚典礼等。
如此种种禁忌,都是旧制度下男尊女卑、男女不平等的产物。
禁忌的产生是以人类不能摆脱愚昧、恐惧和迷信心理意识为存在、传承的前提条件的,现在依然存在。盲目的从众心态,是盲从的惰性心态的典型反映。
我们只有在民众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宣传唯物主义思想,改革封闭保守的惰性思想,最终由群众自己自愿破除其中的迷信和陋俗。
藏族禁忌有教化行为规范、造就人的价值和行为取向的导向功能。不可否认,禁忌的存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调节人和自然的关系,利用自然造福人类;
调节人和社会的关系,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调节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促使人们和睦相处。可以说,禁忌在一定程度上起着调节、管理和维系社会秩序、社会约束和义务的体系的作用。
禁忌习惯规定的极端沉着、忍耐与镇静,显现出藏族人拥有的坚强的控制力,化解在藏族民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并使藏民族在恶劣纷繁的时空中保持着最佳的生存状态。
但另一方面,禁忌也有其迷信、落后的一方面,某些禁忌与当前社会的发展并不相适宜,甚至也有制约和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因此,对于禁忌,我们必须从其最初起源作科学地探讨,区别对待,认真分析。
总之,在一定程度上说,藏族禁忌是藏民族宗教思想的体现,是早期藏民族试图解读和征服大自然的有用方法,是神灵世界的生存法则。
它既是人类早期社会发展过程中透露出的一种民俗事象,也对人类社会历史的后续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
科学地认识和对待包括禁忌在内的一些民间习俗和传统文化,对于我们今天进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先进文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人与人的相处之中,不去触碰禁忌,可以让你和别人之间的交往更加顺利,你可以在出去旅行的时候,获得很多人的好感和尊重,我想,你也会喜欢一个对你处处礼让,考虑你的民族或者是地方禁忌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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