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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隔离政策最新2021

编辑:zhf 时间:2021-07-06 09:24:08 浏览量: 文章纠错

韩国是一个充满了活力和时尚的国度,也是疫情防护比较严格的地方,现在全球范围内疫情比较严重,大家都希望可以获得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去韩国也会接受隔离的规定。

韩国隔离政策最新2021

免隔离同意书

1.入境韩国后本人将全面履行在机场进行的检查(须等待确认结果),入境后第5~7日间须进行检查(在入境后8日内提交阴性确认书),自主监控(安装自我诊断小程序并输入症状、大韩民国政府的电话应答等)义务。

遵守免隔离期间活动计划书(不适用于境外完成疫苗接种人员的免隔离申请),(若出现检查结果为阳性等状况时)配合防疫部门进行隔离。

2. 本人已悉知下列条款,并同意在违反条款时依法受到民事或刑事处罚。

① 在入境时未提交合法途径的PCR阴性确认书(出发日前72小时内开具),将即时中止免隔离确认书效力。

② 未能在入境后第6~7日间完成检查,并在入境8日内将PCR阴性确认书提交至审查部门及居住地所属辖区政府(市政府或区政府)时,中止其免隔离确认书的效力,本人须按通知执行居家或集中隔离(隔离费用自付)措施。

*因公务出差时,须提交至出差主管部门。

③ 针对持有免隔离确认书的境外完成疫苗接种人员,若入韩前14天内曾在Beta、Gamma或Delta变异病毒流行国家(已指定或新指定)停留、出境、经过,一经确认即时中止免隔离确认书效力。

3. 本人将在访韩目的的范围内进行活动,若活动内容与访韩目的不符或被判定为新冠接触者(新冠疑似患者) 时,同意被即时停止免隔离效力并接受隔离(自家或集中隔离*)。* 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承担(一天最多15万元韩币)

4.若免隔离确认书上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未遵守第一项的注意事项(拒绝诊断检查,不按计划书行动,不履行自主监控义务,拒绝隔离等)时,本人同意根据《传染病防范与管理法》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禁止入境,受到行刑事处罚,或被强制驱逐出境等后果。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和第17条,本人同意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并同意向第三方机构(福祉部、疾病管理厅、外交部和驻外公馆、法务部、国土部、产业通商资源部、警察厅、保健所与医疗院、医院等与新冠防疫相关的公共行政·医疗机构等)提供相关信息 (同意;不同意)

(承诺书) (仅限以境外完成疫苗接种资格申请免隔离人员填写)

本人以在境外完成疫苗接种的资格申请免隔离确认书, 现确认并承诺如下: 

提交伪造、变造等疫苗接种证明,免隔离确认书效力将即时终止。

根据《刑法》(第137条、 第231条、第234条)与《传染病预防法》(第42条、第47条、第49条), 处以刑事处罚;

或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第46条) 可不予入境或强制离境。

经确认提交的是伪造、变造等疫苗接种证明,如果最终检测出本人为新冠肺炎患者, 并引起疫情传播,相关部门可向本人行使追偿权,本人须自负医疗费用并赔付被传染人医疗费用。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和第17条,本人同意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并同意向第三方机构(福祉部、疾病管理厅、外交部和驻外公馆、法务部、国土部、产业通商资源部、警察厅、保健所与医疗院、医院等与新冠防疫相关的公共行政、医疗机构等) 提供相关信息 (同意;不同意)

(申请日) : 年-月-日

(免隔离人) : (姓名) (签、名、栏)

韩国2021年7月1日起向境外完成疫苗接种者发放入境免隔离证明

据韩国国际广播电台(KBS)报道,2021年7月1日起,在境外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者可获得韩国的免隔离证明。

据报道,韩国政府认可的接种疫苗种类为获得世界卫生组织(WHO)紧急使用批准的辉瑞、杨森、莫德纳、阿斯利康、科维希尔德、中国国药及科兴疫苗。

以商务、学术公益、人道主义等为目的,入境韩国的接种者须完成同一国家建议的接种次数,并经过2周时间后方可开具免隔离证明。

但从变异病毒正在扩散的21个国家入境的人员将不能免除隔离。

2021年6月13日,韩国政府决定对境外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人员入境韩国实施免隔离政策。现就免隔离确认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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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等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适用对象】在同一个国家完成疫苗 (获世卫组织(WHO)紧急使用认证)全部接种剂次超过两周后,申请免隔离的人员列入世卫组织紧急使用清单的疫苗:辉瑞(Pfizer)、杨森(Janssen)、莫德纳(Moderna)、阿斯利康(AstraZeneca)、科维希尔德(Covishield-牛津阿斯利康印度血清研究所)、国药(北京生物 )、科兴中维注射液成分相同而包装外观不同的由长春、兰州、成都和上海生物生产的均予认可

【签发条件】境外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因人道主义事由探望韩国内直系家属(不包括兄弟姐妹)(但,韩国国内居住直系亲属为短期停留或非法居留的,不适用本规定)本人的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直系长辈(包括再婚父母)、直系晚辈(包括女婿、儿媳)

【申请办法】(适用于外国人) 只受理指定旅行社提交的申请(不受理远程申请,仅限办公时间受理)

受理机关:原则上向户籍所在地使领馆申请,但能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国人居留许可等材料中任选其一)以证明申请人已在现居住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在居住地使领馆申请。

可申请时间:疫苗全部剂次接种完成后的第15天起可申请(完成后第2天起算)

例)8月1日完成第2剂次接种,从8月16日起可申请,8月1日至8月15日不可申请受理时间:申请人出发前8至14日间受理。

例)8月15日出发,则在 8月1日至7日间接收申请审批时间:5个工作日(包括当日) * 如周一申请,周五领取所需材料 [可复印、扫描,但不能拍照提交]护照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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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隔离申请材料

(附件1)免隔离申请书 - 用韩语填写

(附件2)免隔离同意书

(附件3)承诺书

有效韩国签证

机票预定确认单

韩国内居留地证明材料: 以本人或亲属名义签署的房租租赁合同(임대차계약서)、登记簿誊本(등기부등본)等)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须办理公证及外交部认证(单认证),无需办理领事确认;

如发现伪造篡改疫苗接种证明的行为,处罚金并采取离境措施。其中有被确诊的将追讨医药费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须办理公证及外交部认证(单认证),无需办理领事确认。

但户口本及结婚证、离婚证、韩国签发的家族关系证明(가족관계증명)或婚姻关系证明(혼인관계증명)无需公证及认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韩国内亲属出入境事实证明(출입국사실증명): 2019年1月1日至此证明开具日(最近3年)

(韩国内居住直系亲属为外国人时)外国人登陆证(或在外同胞国内居所申告证)复印件与家人共同申请时,须各自提交所需的全部材料。但,不满6周岁提交附件1即可。

【防疫要求】实施3次核酸检测

出发日前72小时内开具的PCR检测阴性证明须在入境时出示外国人入境前如未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拒绝入境入境后第1天和第6至7天分别进行1次检测

【免隔离确认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仅限使用1次,不可重复使用)

例如:8月1日签发的9月1日起将失效

入境韩国时,须带4张免隔离确认书

【免隔离时间】14天

【实施日期】2021年7月1日起通过我馆指定旅行社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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